渝见小面事件有感

最近重庆渝见小面侵权事件闹得挺大,从事实上来讲,渝见小面老板娘是重庆人,店名取个渝字很合理,这也是本次事件中舆论倒向这一方的重要原因。零几年时,店名玩谐音梗的非常多,渝字要玩谐音梗,渝见几乎是第一个能想到的组合。从情理上讲,诉讼方遇见小面在本地根本没有分店,因此也不存在任何的业务冲突,即便存在法理上的侵权,也不应当索要高额的赔偿。故而,网友纷纷将矛头指向遇见小面,最终逼迫遇见小面撤诉。但渝见小面并非孤例,事实上很早以前就有类似的事件,每年被告上法庭的小店也不在少数,渝见小面只是幸运的被顶上了热门,更多的小门面店申冤无果后,只能默默含泪,忍痛赔偿。

商标侵权的核心规定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即可构成侵权。不难明白,这条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企业自身利益不受损害而制定的。比方说,有个人开了一家快餐店,为了吸引顾客来就餐,店名起作肯麦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在借肯德基和麦当劳的名气,告上法庭判他个十万八万的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如果不考虑事实情况,不知道渝见小面的前因后果,店名和遇见小面这么像,经营范围也一样,大多数人也会很轻易的得出渝见小面侵权的结论。

因此,对于本次事件我们应当指责的不是遇见小面一方利用法律打击这些名称近似的小店,而是未经调查,也不优先线下求取和解,而是高高在上,随意发起诉讼。从老板娘的诉苦中我们可以知道,在被诉讼之前,夫妻俩对侵权的事实丝毫不知情,想要和解也被对方拒绝。到底是为了维护自身商标和名誉,还是为了挣小门面店的赔款,大家心里都有面明镜。

如果只谴责遇见小面这样的大企业,那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真正在为恶的是这些大企业外包业务的律所。和想象中企业付钱给律所打维权官司不同,企业和律所之间采取的是一种风险代理的模式。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授权给律所,允许其为自己的商标权和名誉权发起诉讼,律所自行垫付诉讼费,诉讼成功后与企业分成被告的赔偿款。如此一来,企业不用每年支出高额的律师费,律所为了挣到钱也会尽心尽力地帮企业打官司。对品牌方而言,这几乎是“无本生意”;对律所而言,则成了“批量创收”的渠道。为了尽可能多创收,律所有动力发动尽可能多的诉讼,哪怕针对的是毫无恶意的小店。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被滥用,商标维权被“风险代理”等商业模式异化,变成了针对小微商户的“广撒网”式诉讼。

说下我个人经历,B站一位up「先看评测」发布过一个视频55 寸 4K 电视只要 1200,拼多多爆款电视能买吗?。视频内容是关于购物平台上售卖的劣质杂牌电视机,不仅参数虚标,还存在火灾隐患。我当时好奇去查证了一下,发现不仅拼多多,淘宝和京东电视销售排行榜前几名竟然都是这些杂牌,不仅是三星索尼这些大牌,连小米这样性价比的在排行榜上也排不上号,因此大受震动,在我开号没多久的微信公众号上说了此事。然而,在我公众号发布后2小时不到,连阅读量都没几个,就有一位律师通过平台对我发出了律师函警告。可见,这些律所已经将这些侵权案实实在在的做成了一门生意,通过脚本或软件捕捉每一个可能的关键词,否则绝无可能如此快速的寻上我。

不是每一个被告的小微企业都能得到舆论的帮助,想要杜绝此类事件,还得从根本上想办法。法律条文的模糊才给了这些律所可趁之机。名称要相近到什么程度才算侵权?侵权到什么程度才需要赔偿?除赔偿外是否还有其他的解决方案?至少我就想到一条,鉴于小微企业很难对大品牌造成事实上的利益损害,对于侵权不严重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只勒令改名而无需赔偿?毕竟,商标法对侵权赔偿定的金额上限是500万,即便是法官酌情只判万元的赔款,对于渝见小面这样的夫妻店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尤其是对于无意侵权的小店根本无异于天降横祸。

特别是,当这些律所,或者说是诉棍,挥舞着法律大棒袭来时,普通人无处求援,甚至连法律都站在对立面时,法律在普通人心中的公信力就再也难以维持了。无论如何,正是为了维护人的权益,所以才制定了法律,反过来,法律能维护多数人的权益,才能被多数人承认和遵守。当公平正义这些本需要法律来维护的东西,却一次次要靠公序良俗来挽回,不仅是被侵害权益的人,连挺着良心站出来维护他人权益的人也会对法律失掉信心。正所谓防民如防川,法律秩序是最坚实的坝埂,若坝埂也被侵蚀,凝聚的人心就会如大江横流,一溃千里。

所幸,2025年底公布的《商标法修订草案》引入了“恶意诉讼反赔制度”: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恶意提起商标诉讼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这意味着被诉小店若胜诉,可反诉要求赔偿律师费、误工费等损失,大幅提高大企业滥诉的成本。并且进一步明确,对“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打击。这能有效遏制企业“跑马圈地”式囤积商标,减少滥诉的“武器库”。对于使用地名、通用名称等公共资源作为店名的,法律也明确划清了界限,不认定侵权。该草案在前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表决通过,到明年开始正式实行。希望更多人能知晓这一消息,坚决与这些利用法律作恶的诉棍做斗争。

可惜的是,我国法律的核心原则是法不溯及既往,已经被诉讼赔偿的人也没法拿起这一法律武器,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公平。对于我们,正义已然迟到,对于他们,正义仍未到来。